税收政策变化更新频率快(税收政策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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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风险管理的税收风险及应对措施

风险1:由于税收规定较繁琐,政策变化更新速度快,企业财务人员往往无法很准确的把握其当期规定,造成信息滞后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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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措施:负责税务的人员应及时整理最新下发的政策,深入研究,发现对企业的影响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风险2:一些生产处理流程,导致的潜在的税务风险。业务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涉及到一些混合销售或销售时点的问题,企业往往不能很好的区分,这些知识是业务处理人员的盲点,会计人员的处理已经存在滞后性,不能挽救已经造成的税务错误。

应对措施:必须从业务处理流程上入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此类税务风险

风险3:由于决策者在决策时未对税务进行研究,造成无意识的少缴或多缴税款。

应对措施:在企业做决策时,提前咨询一下相关人员。

大企业管理税务风险的薄弱环节: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税收法律法规的收集和研究;

重要业务流程细节的涉税控制;

信息技术的应用;

风险管理意识和纳税观念;

税务内控监督和反馈机制。

我国管理税务风险的方法:

一是强调服务,注重改进服务方式和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二是管理环节前移,变事后管理为事前管理和事中监督,提前发现和预防税务风险;

三是提高企业自我遵从度,正确引导企业利用自身力量实现自我管理,只有着力于企业自我遵从,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大企业税务管理对象复杂、管理资源短缺这一突出矛盾;

四是实行个性化管理,针对企业各自面临的税务风险制定差异化管理措施和手段;

五是将控制重大税务风险摆在首位,着重关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重要经营活动和重点业务流程中的制度性和决策性风险,有针对性地关注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等操作层面的风险。

美国管理税务风险的方法:

为了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及确保遵从,大企业管理局推行了新的行业问题聚焦战略来处理高风险的税务问题。这个战略使大企业管理局有了工作的重点,并且能够更加有弹性地应对可能带来遵从风险的经济环境的变化。该战略也产生了另外的一些实际利益,例如:

使大企业管理部门能前后一致地处理跨行业的问题;

专注于解决最高的风险问题使大企业管理部门的流动新得到持续的改进;

更加有弹性地分配资源,增加对不遵从纳税人的干预;

增强对高风险问题的监控及问责;

使技术和经验更好地结合来识别和优先解决问题。

一旦风险被识别,税务机关将根据其所产生的风险的程度及在行业中的普遍程度来确定干预的顺序。管理的方向及资源的分配将被放在最高风险的领域。最终,大企业管理局试图通过关注行业问题的方式来检查更多的纳税人。

其他一些专门的有关遵从的方法包括:

有限度的检查(LIFE):这是一个小范围的审计程序,它采用了重要性原则以及通过全面的风险分析而发现的要点,缩小了审计的范围。这个程序也鼓励纳税人积极参与、分担责任以保证检查及时完成。同时,它也确立了一些有关重要性的标准来控制检查范围的扩大。

申报前协议(PFA):这是美国税务局和纳税人通过双方的合作,在正式申报前就有关问题达成某种安排的方法。可以达成PFA的问题通常是实际发生的且有法律明文规定的。

行业问题解决方案(IIR):这个方法主要是通过出版指南,解决影响一大批纳税人的经常发生争议的、纷繁复杂的税务问题。

快速和解(FTS):这个方法给纳税人提供了在检查过程中处理审计问题的途径。通过与大企业管理局和上诉法院合作,纳税人在缩短总体审计过程时可以利用上诉法院的庭外和解权利和民事调解技巧。FTS的引入,将大企业管理局的上诉程序最少缩短了两年。

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更新频繁

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更新频繁的原因。

1、土地、原材料和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影响。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

如何减轻办税大厅人员压力

一、目前存在的现象

(一)在工作中不被尊重的现象常常发生。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素质普遍得到了提高,但在日常工作中,大厅人员仍会遭遇到一些蛮不讲理、讥讽和无礼谩骂,在微笑服务的要求下,工作人员大多只能忍让、回避。特别是征收期人员较多时,纳税人有时会烦躁,没耐心,面对这样的纳税人,服务厅人员总是选择以沉默的方式对待,从而使自尊心受到很大伤害,久而久之,心中的积怨就会越累越多。

(二)工作枯燥乏味,易产生倦怠感。办税服务厅的工作具有紧张、机械、重复的特点,相同的程序,类似的问题,急着办完的纳税人……使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感到麻木和倦怠,激情消失殆尽,情绪烦躁、易怒、冷漠。就拿我局纳税服务厅来说,大厅目前有6人,其中4人为外聘人员,从事此项工作短则一年,长则二年,离开大厅只因为这里的工作“没意思”。不难想象,如果是从事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税务干部会有多大的心理压力。

(三)纳税服务模式的变革和绩效考核的细化带来巨大压力。目前,地税系统严格按照征管质量评价体系进行绩效考核,就我局来说,没有施行一窗式前,岗位是分开设置的,交叉重复的部分较少,自2012年4月一窗式纳税服务模式施行以来,每个人都得掌握所有的涉税业务,如此以来每个人的考核点也相应增加;而且随着全局工作的不断完善,对纳税服务工作也提出了更多更细的要求,势必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对于考核,更是存在干的越多出问题越多的现实,害怕出错,不敢出错,精神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

(四)软件知识、税收政策更新太快,引起焦虑和紧张。目前,对于征管软件的各个模块、功能都在逐步完善,软件升级的频率也越来越快,几乎每周都在更新,办理涉税事项所需的程序和步骤也越来越多,适应能力、学习能力相对较差的人就会感觉压力非常大。而且现在税收政策更新的速度也非常快,不掌握一定的税收知识就无法干好纳税服务厅的工作。

二、原因分析

(一)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办税服务厅担负的责任越来越多,在现有人员不变的情况,单人的工作量也越来越多,势必造成工作人员压力增加。

(二)办税服务厅与业务科室之间的衔接缺少规范,。由于当前存在很多业务都需要两个以上科室相互配合才能共同完成,往往前一环节不能完成,就会造成业务流转停顿,造成纳税人不得不等的情况。

(三)纳税人的纳税习惯使然。从以往的观察情况来看,纳税人处于降低资金成本的原因或受财务核算效率的影响,征收期前五天进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只有大概五分之一,后面几天占到五分之四,特别是征收期快结束的几天形成高峰,由于目前大厅窗口有限无法全部或及时办结,造成纳税人排队问题的频频出现而有无有效的应对办法。受纳税人素质高低的影响表现出的行为举止也有很大不同,等待的时间越长,情绪越焦灼不安,甚至会出现谩骂的情况,而纳税服务的要求就是微笑服务,要以纳税人的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要求,大厅人员只能把所有的委屈往肚子里咽。

(四)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办税服务厅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办税的效率和素质,也关系到解决流速问题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办税服务厅承担的业务种类多,除了对服务态度和水平有着更高的要求外,对办税服务厅的业务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人员的业务素质表现不一,处理业务的能力和效率就不尽相同,必然造成征纳之间的矛盾,直接影响着地税部门的外在形象。

三、如何切实改善环境,减轻压力

虽然,我局出现的问题不是最具有典型性的,但是也有一定的代表性,我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善此问题:

(一)改善纳税服务厅的硬、软件环境,创造更加人性化的工作环境。

目前我局的硬件设施已经基本配备齐全,叫号机、POS机、评价器等都已投入使用,对于大厅出现的拥挤和嘈杂起到了一定的缓解作用。另一方面,大厅的软环境也十分重要,在大厅中放置一些盆景、花卉,也能起到亮化环境、舒缓心情的作用。

(二)加强沟通交流和引导

根据每个办税大厅人员的性情、心理差异等特点,给予个性化关怀,通过个别交流和集体交流来沟通思想和感情,将不良情绪释放出来,增强他们控制情绪的能力。

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各种渠道尽可能满足每个大厅人员带有个性特征的正当需求,对不同类型的人员分别进行教育和引导,进行弹性管理、柔性管理,有效减少工作人员的抱怨,有利于个人对自我认知度的维护。

(三)加强学习,着力提高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对于学习问题,也是我局一直非常重视的问题,纳税服务厅也在以不同的形式开展学习,但是取得的成效不是很大,对于这一点,我认为组织考试时就应该有奖惩措施,组织大厅人员开展一些岗位技能大比武、大练兵,多种形式的学习“充电”、外出参观、工作交流活动,以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使干部工作压力得到缓解,业余生活更加丰富,精神生活更加充实。

一是加强心理学知识的培养,联系工作特点,了解和掌握不同纳税人的心理特点和规律,引导其自我认识、自我导向、自我调适,增强自身的心理素质,培养健康的自我意识和开放包容的性格。二是加强对突发事件心理健康教育。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和特殊案例,要因人而异耐心细致地疏通情绪,引导其正确看待,了解事件的性质,预防措施和解决方法,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三是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业务知识是基本,只要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服务的熟练适度,提升服务本领,提高服务效率,减少烦躁、焦虑的心理,减少工作压力。四是加强文明礼仪的学习与培养。定期组织大厅工作人员进行文明礼仪培训,正确使用文明用语,提高文明执法、文明服务的水平,减少征纳矛盾的发生。

(四)完善制度,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

完善激励机制,一是对办税服务厅的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压力情况酌情进行补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二是对于提供延时服务的干部,对其8小时以外的加班要进行适当的调休,多方位的关心干部职工;三是通过认真评选“岗位能手”和“服务之星”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直接与“评优”、“评先”挂钩,通过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对外树立良好的地税窗口形象;四是进一步细化绩效考核,将工作量和纳税服务结合在一起,认真仔细、公平公正的进行考核。

为什么财税浪子的税收政策公布最快?

因为他是在财税界非常知名的中国财税浪子——王骏,北京中翰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一个移动互联税务服务的拓荒者。

痴·三句话不离税字

说王骏“痴”,是因为他除了睡觉,几乎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税上:不是研习财税文件,就是处理客户的涉税事宜,或者在搞税务培训。即便是和朋友聚会,他也三句话不离税字。

废品回收企业退税政策?请各位高师指点!!!!

废旧物资回收企业退税政策: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一)废品回收元旦开征增值税 2009年增值税政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单位和个人销售再生资源从2009年1月1日起将需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而在2010年底以前,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将实行先征后退政策。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支持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国家对废旧物资回收行业长期以来一直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但这种上环节免税、下环节扣税的做法,违反了“征税抵扣、免税不抵扣”的增值税原理,在执行中因难以控制享受政策的回收企业范围,容易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而此次的调整取消了原来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销售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的政策,以及利废企业购入废旧物资时按销售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依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

(二)2009年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调整

废旧物资是指可以利用的、已被废弃的货物,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可重新利用的废旧物资范围越来越广,用途越来越大,使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也有利于环境的保护。国家于2009年1月1日对废旧物资行业的税收政策再次进行了调整,新政策与原来的税收政策相比变化非常大,而且基本上是没有过渡甚至不相衔接的。为什么一个行业的税收政策调整频率这么快、变化又是这么大,由于每一次税收政策的改变就是一次经济利益的调整,对该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利益分配有很大的影响,无疑新的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出台对税收管理将带来新的问题和新的思考。本文中,笔者结合在基层工作的实践体会,对历年来的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粗略盘点,并就政策执行中已见或尚未可见但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剖析,以期能对该行业税收政策的更趋合理与完善提供一定借鉴。

一、2008年底以前执行的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的核心内容与缺陷

2008年以前,国家对废旧物资行业实行免税政策,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一个环节的利废企业凭票按照10%抵扣进项税。其中为了堵塞漏洞,减少税收流失,规定经营企业在购进环节必须取得发票,没有发票在收购环节按照4%缴纳增值税。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政策与行业特点脱节,没有遵循该行业的经营规律。本来废旧物资从产出到流通、生产再到产出是一个与社会循环同步的闭合链条,但由于地方、企业、部门的利益不同,管理的宽严程度也不一样,有的人为地将其割裂开来,如某地全国有名的废旧金属市场,凡是对外地销售一律不开发票,这样流通链条没有断开但发票没有随之循环,造成下道环节无法入帐,这在废旧物资经营行业属于普遍现象。但税收政策规定必须有发票入帐,如果开具收购发票要缴纳4%增值税,不论流通领域经过多少环节,由于不用开票、就可以少做收入甚至不缴纳税收,应该由前边环节缴纳的税收转嫁到流通领域的最后一个环节。所以管理不到位造成了税收的不公平,政策与现实脱节影响了税收的严肃性和合理性,给管理最后一道环节(从流通环节进入生产环节)纳税人的税务部门带来很大的压力和困难。

2、政策没有充分体现出国家对该行业的政策扶持和优惠。以矿粉和废旧物资相比较,二者虽然都是工业原材料,但行业特点是根本不同的。矿粉属于天然状态的资源,没有经过流通和生产领域,其成本仅仅包括开采费用和资源税,在其第一道开采环节不用支付购买矿粉本身的价款,所以矿粉本身含有增值税很少,这也是矿粉经营者税负特高的主要原因;而废旧物资就不一样,它是整个社会循环中的一个链条,无论是生活还是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旧物资都含有增值税,而且是17%的增值税。但是税收政策只体现了对中间经营企业的照顾,实行免税,而用废企业应该抵扣17%而只能抵扣10%,高征低扣造成了用废企业税负大幅增加。如某企业用废旧金属和成品金属能够生产出同样价格的产品,正是由于考虑到税负的原因,这家企业宁愿购进成品金属而舍弃利用废旧金属进行生产。税收制度不合理制约了企业利废的积极性。

3、政策注重堵漏轻视疏导,造成基层管理人员责任过重,企业负担过重。围绕废旧物资行业国家税收政策从2001年开始已经三次变革,同时为了加强管理又配套出台了很多管理办法、制度和措施,前围后堵,能用的方法基本上都用尽了。企业购销必须用台帐记清每天发生的每笔业务,要把销售方的地址、电话、身份证留下来以便税务部门核查,购销要通过银行结算等等;基层要进行大宗货物购进随时到现场查验,每月要进行评估和税负分析,出现问题税管员要承担责任等等;我们的措施要求过高甚至超出了常规,企业被逼进了死角无路可走,敢怒不敢言;基层整天神经紧张怕出问题而被拖的精疲力竭,谈“废”色变,没人愿意分管废旧物资企业。

二、2009年新的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的特点解读

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废旧物资经营)再生资源回收不再实行免税,和其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样按照17%缴纳增值税,利废企业按17%抵扣进项税,实行先征后返,2009年由财政部门按已纳税额的70%返还,2010年返还50%。

1、基层管理人员责任解脱,风险降低。这是基层人员最大的体会,不用整天担心4%的缴纳问题,不用担心虚开的问题,更不用为了台帐、发票发售等事情而给企业发生争执了,只要开票按17%足额征收就完事大吉了,退税是财政部门的事,因此责任和风险问题也基本解脱了。

2、利废企业税负大幅下降,成为政策调整的最大受益者。新的政策是下道环节凭票按17%抵扣进项税,抵扣率提高7%,这意味着利废企业的税负将大幅下降,基本上缴税很少甚至长期无税可缴,有利于调动利废企业用废的积极性。因此新政策对“一对一”企业最划算,利废企业是最大的受益者。

3、经营企业资金占用多,退税繁杂,经营受到影响。新的税收政策不会改变行业规律,从废旧物资行业的经营特点来看,除了最后一道环节必须开票外,前边环节仍将难以取得进项税票,因此也无进项税可抵,这样经营企业必须先垫支17%的税收,按月经营额1000万元计算要先缴170万元的增值税,然后再去财政办理退税,资金占用多而且周转时间长,影响企业经营。虽然从政策角度算帐经营企业是有帐可算的,对方支付17%的增值税,只给国家缴了5.1%,自己多得了相应退税11.9%,而实际不是这样,据说有的用废大户已经做出反应和对策,取得17%的发票但只支付5.1%的税,其余11.9%部分由经营企业向财政要返还,所以国家给经营者的政策优惠并没有真正完全自己享受,相反由于资金的问题影响废旧物资中间商的经营。

4、退税政策给虚开埋下了隐患,给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过去许多虚开案件都是买进项卖销项,得中间2-3%的差额,现在如果利用退税政策,缴5.1%的税不用再买票了,就可以卖票,而且比过去利益空间大的多,风险和麻烦程度却少了许多。因此基层管理部门必须提高警惕,加强管理,防止新的虚开动向。

5、2010年退税的减少对该行业经营影响更大,负担加重。明年退税比例降为50%,也就是实际税负达到8.5%,那么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将更加困难;“一对一”废旧物资经营和利废生产捆绑在一起的企业税收综合负担加重,因为虽然是两个企业但其产品价值却是一次实现的,即使利废企业税收是零,但综合起来8.5%的负担也是非常高的,超过企业正常承受能力;唯有利废大户(如钢铁生产企业)独自享受税收政策带来的利益。

三、对废旧物资行业完善税收政策、规范征收管理的建议

1、加强政策辅导,使政策真正惠及纳税人。税收政策的调整必然给纳税人的经营带来一定影响,要尽快的把政策送到企业,避免因为政策不熟给经营带来被动甚至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以汤阴县局为例,目前有8户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其中7户是一对一利废企业,而且规模相对比较小,重点要放在如何促进这些企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因为纳税人最关心的是如何办理退税,而纳税人过去与这些部门(如公安、商务、财政等)很少打交道,这些职能部门对税收政策也知之甚少,作为税收管理部门应该主动向企业宣传,主动与这些部门联系沟通,形成联动机制,互通信息有无,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其次要服务企业抓住政策调整的机遇,克服经济危机带来的困难,不断发展壮大。

2、完善征收管理,防止发生税收流失新动向。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有积极的一面,同时也有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刚出台还没有运行,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磨合、需要配套、需要修补,我们基层必须严格执行,不能走样,更不能变通,同时借鉴过去管理中的经验和教训,丰富规范管理手段和措施;要增强敏锐性和工作预见性,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政策运行之初的漏洞虚开发票;同时对利废企业的投入产出也要给予高度关注,防止出现长期零负申报的情况。

3、统一思想行动,防止出现宽严不一、苦乐不均。政策的制定是按照一般情况来考虑的,所以其政策落脚点也是理论上的正常情况,但执行当中往往由于受地方利益或指导思想的驱动而出现非常情况,政策统一而行动难于步调一致,吃亏的是不正规无法经营的企业(如废旧物资经营最后一道即将进入生产环节的企业,下一道环节必须带发票),吃苦的是管理这些企业的基层部门。如果都能按发票和税收规定执行,统一指导思想,都能严格管理,那么就不可能出现税收政策与现实生活脱节现象,那么税收对经济的杠杆作用不是消极的而应该是促进的。

4、增强服务理念,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政策调整后虽然我们基层的执法责任小了、风险降了,但服务的责任就应该更加突出。在出台一些配套的管理制度、办法时要注重纳税服务,要能够站在纳税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不能人为地给纳税人增加工作量和设置障碍,不是逼着纳税人去注销,而是给其出路,因势利导,要能够体贴纳税人的客观因素,用服务促进管理质量的提升。转发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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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睿香港公司注册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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