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最新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优惠2019)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个人所得税最新优惠政策,以及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优惠2019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微信号:1889695160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香港公司注册开户流程资料
复制微信号

本文目录一览:

个人所得税2022年新政策

随着新的一年的到来,我们国家的很多政策都得到了改变,其中就比如大家非常关心的新个税的标准,那么大家知道个人所得税的新标准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个人所得税新标准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二、个人所得税是什么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依据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个税优惠政策

个税 的优惠政策,又叫做附加专项扣除,具体规定如下: 《 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章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前款所称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第六条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第三章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第七条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第八条个人接受同一学历教育事项,符合本办 法规 定扣除条件的,该项教育支出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除。 第四章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第九条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 医疗保险 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 医保 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第十条纳税人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由纳税人本人扣除。 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第五章 住房贷款 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二条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 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 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第十三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第十四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第六章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五条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 (二)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三)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第十六条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所在城市,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其经常居住城市。城市范围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七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十八条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九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 租赁合同 。 第七章 赡养老人 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条纳税人 赡养 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采取指定分摊或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第二十一条其他法定赡养人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个税新政策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条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第九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第十条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外国货币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规定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

第十一条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第十二条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三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不超过1500元的3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不超过15000元的5

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10

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20

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30

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个税的优惠政策,又叫做附加专项扣除,具体规定如下:1.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等。

法律依据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是什么2022

法律分析:应纳个人所得税的税额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3500元,应纳税所得额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不超过1455元的税率为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税率为10%。

2、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税率20%。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税率为25%。

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税率为30%。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税率为35%。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税率为4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最新优惠政策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优惠2019、个人所得税最新优惠政策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作者头像
恒睿香港公司注册创始人

上一篇:江苏地税网上申报(江苏地税网上申报流程)
下一篇:农保和社保都交了咋办(农保和社保都交了可以合并吗)

发表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1889695160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香港公司注册开户流程资料
我知道了
添加微信
微信号: 1889695160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香港公司注册开户流程资料
一键复制加过了
18896951607
微信号:18896951607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