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网上电子税务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登录网站)

今天给各位分享山西省网上电子税务局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登录网站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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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电子税务局申领发票流程

一、正面回答

1、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

2、选择需要申领的发票类型,电子发票领用;

3、右上方点击申请;

4、填写需要申领的发票份数,然后点击领用;

5、查询;

6、进入开票软件。

二、分析

发票申请是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三、发票的普法内容?

发票申请是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电子税务局怎么注册 电子税务局注册流程

1、通过访问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首页,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

2、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点击【立即注册】或页面右上角【注册】,需自然人授权点击【同意并继续】;

3、选择【大厅注册码注册】方式,填写大厅注册码,并完善其他信息。

4、注册完毕后,使用“账号密码登录”,或使用“个人所得税”APP的“扫一扫”功能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5、账号密码登录,输入证件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

6、个人所得税APP的“扫一扫”登录。

7、成功登录系统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头像,选择个人信息管理。

8、在“个人信息管理”中的“个人信息”、“家庭成员信息”中完善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并进行办税授权管理。

9、成功登录系统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头像图标,选择“个人信息管理”。

10、在“个人信息管理”中的“银行卡”中添加绑定银行卡即可。

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的特殊申报在哪里

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入口:

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电子税务局启用了实名办税,办税前需进行实名认证。您可到办税服务厅进行实名认证,也可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实名认证。

根据全国统一的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我省将原山西省网上税务局进行了升级,改版为“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新上线的电子税务局,保持登录地址不变,登录方式不变,常用功能不变,并拓展了新的功能,推出了5个版块200多项功能。

国家税务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怎么报税

法律分析:1.首先需要找到的是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服务平台的界面。2.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密码及其验证码进行登录,首次登录时使用初始密码,需要进行修改密码是点右上角的修改密码即可。3.每次申报是点击左下角的“我要申报”,进入报表页面即可。4.选择填写报表——财务报表,根据公司所用记账方式选择报表类型,进行填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现金流量表。5.财务报表填写完毕后,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根据每月所开具发票及纳税情况如实填写报表。6.财务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完毕后,进行申报,并进行查看申报回执看是否完成报税。7.以上报税完成后,点击进入开票系统进行清卡操作,完成本月报税。清卡流程首先需要上报汇总远程清卡。一般每月报税完成后直接点击进入开票系统即可完成以上操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山西省电子税务总局车辆租赁费发票怎么申请开具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选择需要申领的发票类型,“电子发票领用”右上方点击“申请”填需要申领的发票份数,然后点击“领用”进入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领票管理--领用发票”菜单项,点击“手工下载”,选择发票类型,发票类型选择“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无需输入发票代码、号码,直接输入发票张数,点“下载”。请确认清卡成功后,再进行发票领购申请。

电子税务局政策速递在哪里

一、落实落细税收优惠政策,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产扩能

(一)全面落实支持疫情防控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好财政部、税务总局新出台的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等4个方面的涉及“六税”“两费”的十二项政策、《山西省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以及各地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出台的其他支持疫情防控的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落细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国家实施的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原有税收优惠与支持疫情防控专项税收优惠共同发力的政策叠加效应。要广泛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让税务干部懂政策、能解读、会落实,让纳税人、缴费人懂政策、能适用、会申报,实现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应享快享。

(二)积极发挥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和汇编的作用。税务总局编制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省局梳理现行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税费政策措施,编制发布了《疫情防控税费政策措施汇编》,并根据政策调整情况,适时进行更新。各级税务局要加大对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和汇编的宣传力度,对照政策逐项加大落实力度,确保全面精准落地。

(三)依法加强权益保障。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疫情防控期间,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按现行规定认定非正常户。对行政复议申请人因受疫情影响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影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对不能参加行政复议听证等情形,税务机关依法中止审理,待疫情影响消除后及时恢复。各级税务机关要对照省局《关于加强对外公开电话管理的通知》,不定期抽查六类公开电话接通率。

(四)切实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估。通过绩效考评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明纪律要求,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加强政策运行情况的统计核算和政策效应跟踪分析,积极研究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建议。要通过增值税发票开具数量与金额同期比较办法,分地区分行业分析各地开工率等相关情况。认真分析研判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税收的影响,积极做好疫情对全省税收运行影响的预测分析,及时监控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及税收变化情况,全面精准掌控税源底数。

二、用心用情优化办税缴费服务,营造安全、方便、快捷、高效的办税缴费环境

(一)明确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对照税务总局下发的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清单,将我省办税服务厅“线下”业务事项优化至电子税务局“全程网上办”办理。在税务总局发布清单的基础上,省局梳理和发布山西省“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按照全程网上办和线上线下融合办等类型,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线上服务。各级税务局要积极告知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事项清单、办理条件、办理方式。凡是“全程网上办”涉税事项均可足不出户、网上办理,不得自行要求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或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对于“线上线下融合办”涉税事项,积极拓宽“非接触式”办理渠道,尽可能采取不见面方式办结。

(二)拓展网上办税缴费范围。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积极拓展丰富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实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含税务UKey发放)、发票领用、税(费)种认定、留抵退税等更多业务从办税服务厅向网上转移,进一步提高网上办理率。完善办税进度查询功能,确保疫情期间纳税人能实时了解审批事项的流转进度。

(三)优化网上办税缴费平台。加强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办税缴费平台的运行维护和应用管理,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开通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纳税人可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代开、发票领用、证明开具等58项常用业务。优化山西省电子税务局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接的相关应用功能,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网上办理发票业务。加强与人民银行沟通协调,开通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利用第三方支付渠道缴纳税费业务,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多的“掌上办税”便利。

(四)丰富多元化非接触办理方式。在拓展网上线上办税缴费服务的同时,积极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其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不断拓宽“网上申领、邮寄配送”发票、无纸化方式申报出口退(免)税以及通过传真、邮寄等业务范围,推行涉税文书电子送达,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送达电子版式税务文书,扩大非接触办税缴费覆盖面。对已实现税邮合作的市局,疫情期间为纳税人提供网上申领邮寄发票服务范围扩大至全部纳税人。通过自助办税“一体化、智能化”管理服务平台,加大自助办税终端运维监控力度,保障自助办税终端正常有效运行。加快电子资料库建设,减化资料报送,实现涉税资料局网上电子化上传、查询和使用。

(五)严格大厅现场防控措施。严格做好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包括自助办税终端区域)的体温检测、室内通风、卫生防疫、清洁消毒等工作,对不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暂不允许进入。在做好一线工作人员安全防护的同时,主动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纸巾、洗手液等基本防护用品。科学规划办税服务厅进出路线和功能区域设置,保持人员之间安全距离。积极争取当地卫健部门的支持,出现紧急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对办税缴费服务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以适当方式明确告知纳税人、缴费人,确保安心放心办税缴费。

(六)实行“隔窗办理、隔位等候、人流控制”措施。按照本地政务服务中心对外办公要求,从防控疫情出发,做好同步调整工作,并广泛宣传告知纳税人。办税服务场所要有工作人员值守,动态调整窗口,实行“隔窗办理、隔位等候、人流控制”措施,办税窗口隔窗办理,等候人员隔位等候,有序控制进入办税场所人员流量,避免人员聚集。

(七)做好大厅监控和问题快速处理。办税服务厅要根据人员流量情况和业务紧急程度,及时加强与纳税人、缴费人的电话、微信联系沟通,提示其错峰办理,千方百计减少人员集聚。办税服务厅实行“日报制”,每日报告大厅场所、窗口的开放情况,统计监控纳税人通过网上、自助等各渠道业务办理进度,及时掌握各办税场所“非接触式”办税推进情况。省局牵头建立办税服务厅问题快速响应处理机制,各市局每日汇总上报疫情防控期间办税服务厅办税中需要省局协调处理的问题,省局将根据各地上报问题情况,及时做好沟通协调、转办处理、及时反馈工作。

(八)拓展“双向预约”办理服务。全面梳理分析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情况,主动问需,主动对接。疫情防控期间,对通过线上预约渠道提前预约的纳税人,优先发放预约号;通过电话提前预约的纳税人,单独设立“预约窗口”办理预约业务。各县(市、区)局要借鉴网格化管理方式,提供“双向预约”服务,由税收管理员主动问需,主动对接,对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由办税服务厅统一安排,预约分期分批次错峰申报办理时间。

(九)做好导税咨询辅导。办税服务厅要做好导税咨询辅导工作,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最大限度提高办理效率、压缩办理时间,确保“放心进大厅、事情快捷办”。对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税缴费过程中遇到的个性化问题和需求,尽量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供线上咨询,第一时间给予准确耐心细致解答,最大限度减少赴实体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十)提供绿色通道和容缺办理服务。对生产、销售和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绿色通道服务,第一时间为其办理税费事宜,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稳产保供。对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宜,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纳税人、缴费人作出书面补正承诺后,可暂缓提交纸质资料,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深化银税互动,推动“银税互动”贷款受惠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企业。

(十一)切实做好培训学习。各级税务局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线下培训,可借助网络进行线上学习。对2020年2月1日和2月6日新出台涉及“六税”“两费”的十二项政策以及地方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出台的政策,加大税务干部培训力度,简化办理操作程序,尽量采取网上线上方式向纳税人、缴费人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对因疫情影响需要办理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各级税务局要认真学习《延期申报操作手册》,掌握操作方法,并做好纳税人操作辅导工作。

(十二)大力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辅导。对照税务总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和省局《疫情防控税费政策措施汇编》,通过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微信微博、网上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等多渠道宣传税务总局“一码全知道”二维码和省局各项防控疫情便利化办税措施。开展网上直播,制作视频宣传税收优惠、涉税费事项、软件操作等内容,为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热点问题答疑、个税汇算清缴等网络学习直播课程。纳税人可通过网络点播、观看直播等方式,及时主动了解掌握税费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减轻办税服务厅和12366服务热线咨询辅导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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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睿香港公司注册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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