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积金贷款额度(淄博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今天给各位分享淄博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淄博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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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公积金余额2w可以贷多少

2万公积金最高可以贷款的额度是40万元。通常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应该是公积金账户存款金额的10-20倍左右。具体需要根据借款人的还贷能力、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贷款限额和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等多个指标来具体进行确定。

在淄博 你的住房公积金能贷多少钱?

凤凰房产淄博讯(编辑 杜轩)住房公积金涉及到我们买房贷款,大家虽然能随时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账户里有多少余额,却往往不清楚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能贷多少钱。那么,在淄博你的住房公积金能贷多少钱呢?今天凤凰网房产淄博站就来告诉你答案。

凤凰房产淄博站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

在淄博,你的住房公积金等贷多少钱?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贷款额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额度。

(二)贷款最高额度必须在职工所购自住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以内。

(三)首付款金额加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值。

(四)房屋产权共有的情况下,贷款额度的确定

1、夫妻共有的,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夫妻双方均可作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借款人,以所购住房价值计算贷款额度。

2、非夫妻共有的,买受人与借款人必须一致。以买受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来计算贷款额度。对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没有明确的,按照《物权法》的规定,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享有份额没有明确约定的,视为等额共有。合力贷款购房,共有人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均为共同借款人的,以所购住房价值计算贷款额度。

关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

(一)职工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职工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及家庭直系亲属合力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仅一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我市新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首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2倍的贷款额度。

(三)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7〕28号文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发〔2017〕13号),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住宅最高贷款额度可以上浮20%。

在淄博,办理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至贷款申请之日,职工所在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职工本人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四)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包括借款人配偶以及其他参与合力贷款的人员)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五)购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六)有合法、有效的担保;

(七)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八)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淄博,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是多少?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

一、贷款期限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贷款最长期限3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得申请贷款。贷款期限的确定以借款人可贷期限为准。

(二)二手房房龄加贷款年限最长不能超过40年。

(三)贷款期限的确定:一般根据借款人贷款数额、还款能力、借款人意愿以及本条(一)、(二)的规定,由管理中心确定。

二、保证人保证期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

三、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以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一年以内和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一年以内二者晚者确定。

Tip: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最高可带贷金额。且大家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要特别留意当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各地的计算计算方式略有差异,一定要以当地政策为准!

淄博公积金每月1400可以贷款多少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无法计算。贷款最高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上年月平均工资额×12×贷款年限×30%,贷款最高额度必须在职工所购自住住房合同金额的70%以内。

淄博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有多少

淄博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有40万元。

一、贷款额度的确定

1、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对拥有1套普通自住住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而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执行首套房利率。

3、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办理贷款。

二、贷款期限的确定

贷款期限最长为三十年。

贷款期限加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得申请贷款。(住房公积金不正常缴存)。

扩展资料

淄博公积金贷款利率

1、贷款利率按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首套房贷款期限五年(含)以内的,利率为3.5%,五年以上的,利率为4%。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合同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的,不调整利率,仍执行合同利率。

3、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淄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指南

淄博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少

目前淄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高贷款额度60万元保持不变,但还款能力的认定有调整。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为60万元,还款能力的确定根据以下四点: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其中:合力贷款的,家庭月收入,按借款人(含配偶)及共同借款人的月收入合计计算。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有商业贷款的,其商业贷款月还款额加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其中:合力贷款的,家庭月收入、商业贷款月还款额加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均按借款人(含配偶)加共同借款人的合计数计算。

(三)借款人及其配偶对外提供担保未解除的,对外担保金额视同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合并计算确定还款能力。其中,合力贷款的,对外担保金额按借款人(含配偶)及共同借款人未解除的对外担保金额合并计算。

(四)工资收入的确认原则。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申请表由职工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或人事劳资部门印章。

申请人、配偶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工资收入认定标准;

对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已缴存养老保险的,以养老保险缴存基数作为工资收入认定标准(提供养老保险处打印的近六个月缴存明细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对于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的,以银行盖章的工资流水作为工资收入认定标准(提供近期银行盖章的一年银行工资流水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具体可贷额度,需要携带夫妻二人的个人征信报告到您将办理贷款的公积金服务大厅进行核算。

淄博公积金贷款高额度调为50万 低首付20%

自2015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14日,淄博市将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2015年10于 ,淄博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自 2015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14日 ,淄博市将加大住房 公积金贷款 力度、放宽 住房公积金提取 条件。

贷款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 低 首付款 比例降至20%

根据《意见》,淄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将统一调整为50万元。住房公积金 贷款期限 延长至借款人法定 退休年龄 后5年,贷款长期限30年。以身份证上确定的时间为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可申请贷款。贷款期限的确定以借款人可贷期限为准。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 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 购房贷款 的职工家庭,为 改善 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执行 首套房 利率。

取消对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职工现有自住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淄博市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的限制。对于原先按照 二套房 利率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调整期限规定,于次年1月1日,统一调整为首套房利率。

至贷款申请之日,职工所在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职工本人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现在淄博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合力贷款 组合贷款等政策将落地

在淄博市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包含配偶父母)和子女(含配偶),可以申请办理合力贷款业务。住房买受人(或具有 共有产权 的配偶)为借款人,其他参与合力 贷款人 员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须在淄博市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且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没有或已解除为他人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贷款 存续期 间将被冻结。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可用于归还此笔贷款。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 户籍 地为淄博市并在淄博市购买自住住房的,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符合淄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在淄博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异地工作的淄博市单位职工,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已办理个人 住房商业贷款 的借款人,达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且此笔贷款无 逾期 记录,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房产证、土地证已经办结的情况下,可在还款期间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置换 商业住房贷款(即商转公贷款)。商转公贷款的额度不超过现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同时不高于原商业住房贷款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

组合贷款是指个人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资金,同时向银行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为个人同时办理两种住房贷款的一种 贷款方式 。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须同时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条件。组合贷款额度须同时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有关规定。

符合条件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在淄博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在淄博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普通自住住房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自2015年1月份执行。根据职工支付房租情况,依据提取标准(租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90㎡以内,单位 租金 价格7元/㎡,同时,当月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职工及配偶当月公积金实际缴存额度),以家庭为单位,一次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租金。

在淄博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没有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买 一手房 的职工在房管部门备案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订日期3年以内; 购买二手房 的职工在 契税 《税收 完税证明 》填发日期3年以内,凭有效证明材料,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父母、子女必须与夫妻中的一方为同一户籍。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提取人均须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已经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自还款第2个月始,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逐月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正常还款满12个月后,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可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其在淄博市一套自住住房 物业费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自2015年8月份执行,每次提取金额多不得超过12个月的物业费。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在取得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发票3年内,可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其在淄博市一套自住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

关于淄博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淄博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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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睿香港公司注册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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