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什么时候交(房产税什么时候交最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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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交房产税什么时候交

房产税每年四月和十月开始交纳。自建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成之日次月起征收,委托建设房产的自办理验收手续之日次月起征收,购置新建房产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次月起征收,购置存量房产的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次月起征收,出租、出借房产的自交付出租、出借之日次月起征收。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房产税是每年交,可以一年分2次交,5月交上半年的税、10月交下半年的税,也可以5月的时候一次交清。

房产税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缴费途径:

1、纳税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税务机关将开设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纳税绿色通道,专窗受理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纳税人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纳税款并取得《通用缴款书》;

2、第一个是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申报纳税专窗,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税;

3、第二个是银行。纳税人也可到房产部指定的银行网点使用银行卡或现金缴税;

4、第三个是网站。纳税人还可以登录网站按照网上流程缴税。

房产税征收范围:

1、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2、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从价计征得,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房税什么时候交

法律分析: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 ,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5、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 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按照房产计税价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人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交

法律分析: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各地政府确定,各地一般按季征收或半年征收一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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