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购置附加费证明是发票还是本)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车辆购置附加费,以及车辆购置附加费证明是发票还是本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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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

车辆购置附加费是国家向购车单位和个人在购车时征收用于公路建设的专用资金。为了加快公路建设,扭转交通运输紧张状况,使公路建设有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国家规定对所有购置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家机关和军队一律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

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开始向有关车辆征收车辆购置税,原有的车辆购置附加费取消。

至此,由交通管理部门征收十五年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被国税部门的车辆购置税所取代,随之又经历了四年由交通部门代征的历程,于2005年1月1日起移交国税部门征收管理。车辆购置税正式成为国税机关全面管理的又一主要税种。

车主购买新车后,需到车辆购置附加费征稽所交纳车辆购置附加费(国产车为除去增值税部分的车价的10%,进口车为进口环节各项税费组成的计税价格的10%)。

车辆购置税附加税如何计算

车辆购置税附加税如何计算

我们去买新车的时候都要计算车辆购置税的,这个的话是国家强制规定的,而且税率也是全国统一的,现在是10%,有时候对于小排量的汽车是优惠税率7.5%,下面就由我给大家讲解一下有关车辆购置税的相关法律法规,希望对大家有帮助的。

车辆购置税附加税如何计算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

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购置税计算方法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7%)。因为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的购车价中均含增值税税款,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必须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发票价÷1.17,然后再按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

比如,消费者购买一辆10万元的国产车,去掉增值税部分后按10%纳税。计算公式是100000÷1.17×0.1=8547元。

如果消费者买的是进口私车,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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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办法》对现行的做法进行了修改,对留学人员购置的、来华专家进口自用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车辆可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事宜,无需再到省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办法》中还明确了港、澳留学人员可比照回国留学人员享受税收优惠。

《办法》规定,对已缴纳车购税的车辆,因质量原因发生退车的以及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关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上面就是车辆购置税的定义以及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方法的,一般是固定的计算方法的,而且注意的是买车以后缴纳车辆购置税是另外有规定的,逾期不缴纳购置税是需要罚款的,还有就是 上牌 的时候要用到发票原件的,一定要放好的,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就搜。

车辆购置税附加税如何计算 @2019

汽车的“附加费”是什么意思?

现在叫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是对有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作为财产税的车辆购置税,是以购置的特定车辆为课税对象,而不是对所有的财产或消费财产征税,范围窄,是一种特种财产税。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课征制,它不是在生产、经营和消费的每一环节实行道道征收,而只是在退出流通进入消费领域的特定环节征收。

车辆购置税只确定一个统一比例税率征收,税率具有不随课税对象数额变动的特点,计征简便、负担稳定,有利于依法治税。

相关信息

国家通过开征车辆购置税参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可以更好地将一部分消费基金转化为财政资金,为国家筹集更多的资金,以满足国家行使职能的需要。车辆购置税是在消费环节征税,具有经常性的特点,只要纳税人发生了购置、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就要纳税。

这就比对所得课税和商品课税具有及时性。车辆购置税按统一比例税率课征,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第三,车辆购置税是依法征收的,具有强制性和固定性,因而其收入是可靠的。因此,车辆购置税更有利于依法合理地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从而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业务规定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发布的《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交通部、财政部、中国工商银行制定的《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办通(1993年)35号《国务院批复通知》精神,加强车辆购置附加费(以下简称“车购费”)征收管理工作,统一车购费征收业务程序,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交通部、财政部负责全国车购费征收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含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各省市交通厅、局”)负责本省(区、市)车购费征收管理工作,各省市交通厅、局应设置相对独立、名称统一的车购费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征管机构”),具体负责本省(区、市)车购费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市、州)、县可根据业务需要,由省市交通厅、局决定设置相适应的车购费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地、县级征管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市、州)、县车购费征收业务。第三条 省级征管机构具体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车购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根据本省(区、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征收业务工作制度和实施细则。

2、负责对本省(区、市)所辖征管机构的车购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总结交流经验,并进行业务培训工作。

3、负责本省(区、市)车购费征收的宣传工作,协调征管机构同公安、农机、军队、武警等有关部门工作关系,共同做好车购费征收稽查工作。

4、负责编制和下达本省(区、市)的年度车购费征收计划,定期编制财务和统计报表、年度会计决算。负责车购费征收业务有关帐卡表的印制,负责票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并监督票证的使用情况

5、负责本省(区、市)车购费征收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等项工作,并负责及时向上级报告征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重大问题。

6、负责处理有关车购费征收稽查方面的来信来访和行政复议工作。 

7、负责车购费征收费款的汇集、解缴工作。

8、审核并办理符合交通部、财政部规定免征车购费车辆的免征、免办车购费手续。

9、制定地、县级征管机构工作职责。第四条 车购费征管机构可根据征收业务量大小和“管证不开票,开票不收款,收款不管证”的原则,合理配备有关人员,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对外设置征费窗口的征管机构,其征收部门应设立审核、开票、收款、建档和档案管理等岗位。各岗位职责如下:

(一)审核:负责审核缴费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计算车购费应征费额,登记《车购费审核记录表》(见附件一)。

(二)开票:负责复核《车购费审核记录表》,填写车购费收据和凭证,并填报有关报表。

(三)收款:负责复核已填写的车购费收据和凭证,并负责收款。负责“车购费收款专用章”和“车购费征收专用章”的保管和用印。

(四)建档:负责收集整理已办理车购费缴(免)费手续车辆的资料,完备车购费征收管理档案,登记档案台帐,保管、加盖车购费“建档记录章”。

(五)档案管理:负责档案的验收、保管、查询、异动、转档、注销等事宜。

各征管机构还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门的票证、会计、计划统计、稽核等管理岗位。第五条 各工作岗位的工作内容

(一)审核员工作内容

1、审核缴费人提供的购车原始发票或货物进口证明书、车辆合格证或商检证明、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和其他有关资料,必要时可验车核实。

2、根据审核合格的有关资料,填写《车购费审核记录表》,按照规定的计费依据和费率计算车购费费额,并与交通部颁发的车购费最低征费额进行比较,确定应征费额。

3、审核发现缴费人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向缴费人说明情况并退还资料。

(二)开票员工作内容

1、复核审核员移交的资料是否完整,计费是否准确。

2、复核无误后按照规定填写车购费收据、凭证,并将有关资料和收据、凭证移交收款员。

3、每日核对票据使用情况,登记《车购费票证帐》和《收入台帐》,并会同收款员按期编报《车购费征收报表》和《车购费票证报表》,做到“票款相符、帐票相符、帐表相符”。

(三)收款员工作内容

1、复核开票员移交的资料、填写的收据和凭证是否符合规定、正确。

2、按“车购费收据”所列合计金额收款,并在收据上加盖“车购费收款专用章”,在凭证上加盖“车购费征收专用章”。

3、审核缴费人提交的付款凭据。审核重点包括:签发期是否过时,印鉴是否清晰可靠,数字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收取现金的,应注意清点和鉴别真伪。

4、每日将收取的费款与“车购费收据”所列金额合计数核对相符,及时将费款存入在银行开设的“车购费专户”。根据征费日报表编制记帐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四)建档员工作内容

1、复核收款员移交的有关资料是否齐备。

2、在购车发票、货物进口证明书、车辆合格证、商检证明上加盖“车购费凭证已发”戳记。

3、根据复核合格的有关资料,填写《车购费档案卡》(见附件五)。负责发给缴费人车购费凭证和缴费收据,退还缴费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并提醒缴费人领取车辆牌照后按时返回帮助完善车购费档案。

4、根据缴费人提供的车辆行驶证,完善车购费档案。在车购费凭证“建档记录”栏内加盖建档记录章,同时登记车购费档案台帐。

5、负责将缴费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复印件、《车购费审核记录表》、车购费收据存档联、车购费档案卡等资料集中整理后,移交给档案管理员。

(五)档案管理员工作内容

1、复核建档员移交的有关资料是否齐备。

2、经复核认可的,将全部资料装入档案袋,并用档案业务印鉴封签。负责编制档案目录和按要求保管档案。

3、负责车辆异动、变更、凭证遗失补办及注销等项查询、记录工作,按期提供统计资料。

车辆购置附加费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车辆购置附加费证明是发票还是本、车辆购置附加费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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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睿香港公司注册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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